2002年,浙江省率先在全國實行了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和外匯賬戶管理第二步改革試點,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數量比2001年增長了17倍。全年首次出現了貿易、資本、非貿易三個項目結售匯全面順差,外匯貸款也首次改變了1998年以來連年下降的態勢。
浙江省外匯管理改革的基本原則是進一步簡化手續、減少審批,改進監管手段,內容包括:
1、改變以往企業出口收匯后要拿著單據再去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核銷手續的辦法。今年起將選擇一批信譽好、經營規范的出口企業試行自動核銷,試行網上發放出口核銷單,由出口企業直接通過“口岸電子執法系統”自行打印。
2、簡化進口付匯備案,今年起除異地付匯、因違規上了外管部門“黑名單”的企業和不在進口付匯企業名錄中的企業辦理此項業務仍需備案外,取消其他所有進口付匯備案要求。
3、改變企業只能開立一個外匯賬戶的規定。今年起企業可根據經營需要開立多個外匯賬戶,外管部門還全面授權銀行辦理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結匯,適當簡化結匯憑證。
4、國際收支申報審查的對象將從銀行轉向企業等申報主體。全省還將組織開展對重點涉外企業申報業務的核查。